陕西曹萍被枉判八年 上诉被非法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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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陕西省安康市73岁的法轮功学员曹萍女士于三月三十一日被安康市中级法院通知二审中院维持一审裁定,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元。同时被绑架的陈军被冤判五年、勒索罚金三万。

目前曹萍身体堪忧,一只眼睛已失明,另一只模糊不清,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曹萍、陈军、杜凤英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外出时被安康市岚皋县公安警察跟踪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开庭。十月二十五日,他们被非法判刑。杜凤英(陈军岳母)在难以承受的高压下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突发脑溢血含冤离世。

曹萍曾经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十月十一日、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二月二日、四月二十九、五月十三日分别被非法拘留15日,六次共计三个月。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六日,曹萍被汉滨区分局非法劳教三年。

陈军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因邮寄真相信,被安康市汉滨区公安分局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讲真相时,被安康市岚皋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15日;此后一直被跟踪(后来才知道,据岚皋公安局公然扬言这已是第十次跟踪才下手的)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绑架。

这次构陷一审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开庭,庭上不让律师依法辩护,阻止当事人曹萍讲法律,不给辩护的机会,走走过场,草草收场。二审非法维持原判。

安康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张教辉:0915-3832307、0915-3832310
审判员杜涛、王飞:0915-3213500
书记员:华茂利
书记员:孟小静、杨锦轩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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